老赵为44岁单身男性,想收养一个8岁女童,可以吗?–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断点家务事 微信公号根据《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老赵为44岁单身男性,不可以收养一个8岁女童。分类: 婚姻家事作者:明安律师2020年11月6日标签: 二手房买卖假离婚诉讼公证与律师见证商品房买卖子女抚养协议定金合同纠纷律师协助调解律师见证保障福州婚姻律师福州房产律师福州离婚律师财产律师见证文章导航上一篇上一篇文章:新郎婚礼当天坠亡,新娘要求继承183万被公婆起诉,法院判了–福州继承律师推荐阅读下一篇下一篇文章:姐姐出首付,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这房子算谁的?–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相关内容福州律师评析: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的扶养义务岂能因感情裂痕而“断供”?2026年6月26日福州律师评析:母亲账户临终前被转走24.5万,是“赠与”还是“侵占”?2026年6月23日福州律师评析:丈夫早逝,妻子代两个儿子签下放弃继承协议为何无效?2026年6月18日福州律师评析:男方作风问题致婚约解除,88万彩礼判返48万!2026年6月16日福州律师评析:同居五年,转账数十万:分手后索要“代管钱”与“合伙费”,法院为何一分都不支持?2026年6月11日福州律师评析:离婚时约定承担“大学费用”,出国留学的钱谁掏?法院判了!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