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内容

律所电话: 13599089210(郑主任)

www.minganlaw.com

【婚姻家事频道】 【继承家事频道】 【房产维权频道】 【律师见证频道】

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
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
  • 首页
  • 关于明安
  • 业务范围
    • 婚姻家事
    • 继承家事
    • 房产维权
    • 律师见证
  • 明安团队
  • 成功案例
  • 业务领域
    • 婚姻家事
    • 继承家事
    • 房产维权
    • 律师见证
  • 明安动态
  • 联系明安
搜索
  • 首页
  • 关于明安
  • 业务范围
    • 婚姻家事
    • 继承家事
    • 房产维权
    • 律师见证
  • 明安团队
  • 成功案例
  • 业务领域
    • 婚姻家事
    • 继承家事
    • 房产维权
    • 律师见证
  • 明安动态
  • 联系明安

标签归档:福州借贷律师

您的位置:
  1. 首页
  2. "福州借贷律师"标签文章

福州律师推荐: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债权人有过错可相应减轻抵押人赔偿——最高院168号指导案例

业务领域, 新法速递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12月2日

  裁判要点: 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未依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债…

福州律师推荐:因次债务人无财产结案后另行起诉债务人,不为重复起诉!(最高院指导案例167号)

业务领域,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11月23日

裁判要旨:代位权诉讼执行中,因相对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就未实际获得清偿的债权另行向债…

福州民间借贷律师原创——职业放贷人不享有抵押权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8月12日

  根据《九民纪要》相关规定:职业放贷人所签订的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所谓的职业放贷人是指,未依法…

抵押财产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7月13日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抵…

抵押财产转让,无需抵押权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福州律师推荐阅读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7月6日

  根据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

一个“今”字,错失五万?(明安律所郑淑琼律师原创)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6月22日

  2015年4月,田某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田某借款后,通过银行陆续向陈某转账…

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七类机构,年利率可达24%(明安律师郑淑琼原创)

新法速递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6月17日

  2020年最高法修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

让与担保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结合2021年最高院判例)——明安律所郑淑琼律师原创

明安动态作者:明安律师2021年6月17日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间,案外人怀化市宝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投资公司)、怀化市雄风共蠃股权投资…

  • 首页
  • 关于明安
  • 业务范围
  • 明安团队
  • 成功案例
  • 业务领域
  • 明安动态
  • 联系明安
Copyright © 2018-2021 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8019080号-2
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福州明安婚姻律师网 福州明安继承律师网 福州明安房产律师网 福州明安律师见证网 福州律师见证网
回到顶部
拨打律师电话咨询:1359908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