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离异后的林先生,随后确定恋爱关系,不久便登记结婚,两人的女儿也顺利出生。但婚后不久,杨女士发现林先生性格暴躁,有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林先生甚至对杨女士大打出手。且林先生竟然在婚后仍旧与其前妻存在同居关系,主动承担其前妻的家庭开销,背着杨女士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与前妻之子购置了3套房产。 杨女士对于林先生的做法倍感寒心,对此段婚姻也已彻底死心,想要与林先生离婚,但同时对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也存在些许困惑。杨女士找到专注处理婚姻案件的郑淑琼律师,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之后,为杨女士就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认为离婚的关键节点在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杨女士尽可能的争取合法利益。杨女士对于郑律师提出的代理方案表示认可并欲委托郑律师代理此案,但是提出对于律师费用的支付目前由于经济上较为拮据,不具备立即支付的条件,欲以黄金首饰暂抵作律师费用,待离婚诉讼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后再行支付律师费用并取回黄金首饰。 郑律师在考虑了杨女士的实际难处之后,同意了杨女士提出的支付律师费用的方案。随后,郑律师在第一时间向法院进行立案,并申请诉讼保全及证据调取。在林先生的账户被查封后,林先生主动联系杨女士希望能够调解结案。一开始,林先生的调解方案对于杨女士而言并不公平,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几经郑律师的多方沟通,最终林先生同意向杨小姐支付100万元的离婚财产分割款,并按照每月3000元标准向杨女士支付婚生女抚养费。现杨女士与林先生均已拿到调解书,林先生也将分割款项一次性支付给杨女士。杨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于郑律师为其积极争取合法利益的工作付出表示高度赞扬和认可。随后杨女士如约支付了律师费用,并取回了暂存于明安律所的黄金首饰。 该案最终圆满结案,不仅取决于福建明安律师事务所家事团队的专业、高效,更因明安律所灵活变通的律师费支付方式破解了委托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困境,使委托人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