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分割指对网络账号、游戏装备等数字化资产在离婚或合伙终止时的分配。根据现行法律,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如粉丝百万的直播账号)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虚拟财产由于其高度依赖运营者的个人能力以及市场风向,其价值存在不稳定性,对于自媒体账户的价值目前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本案中法院采用第三方专业评估的方式亦符合当下最合理的价值认定方法。在分割方式上基于账号的人身依附性,通常采用账号判归经营者所有,并依据评估价值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这样对虚拟财产的分割不仅保护了其完整性,也保障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贡献价值。
案例导入:
陈某与段某于2018年认识恋爱后登记结婚。二人婚后,段某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网络平台账号进行直播。在段某的经营下,该账号粉丝量飞速增长成百万粉丝,段某为此也取得了相应的收入。
2024年,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二人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对于上述段某实名注册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分割产生争议。
后经司法委托由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确定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
法院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注册在段某名下的自媒体账号,其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账号在陈某与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注册和运营,该账号的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方面,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段某的自媒体账号是其用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段某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主播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段某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陈某的方式。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陈某享有该账号价值的40%。
郑淑琼
2026年2月3日
